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淡淡的<蕾丝边>
2004-04-0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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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即不是同性恋,身边的朋友,亦没有一个属于那个群体,如果,这篇文章,勉强算是为同性恋辩驳什么,我想,也是可笑的. 因为,我没有那个资格吧.
我迷惑,不明白,何以同性之间,仍然可以存在如此浓烈的爱意,为何,这些同性之间的故事,结局总是让人心碎?是因为得不到的,总是最美好的?不能舒展在阳光底下的,总是刻骨铭心的吗?
看多了异性之间的背叛,欺骗,报复,伤害, 我想,爱,没有国度地域之分,也没有年龄大小之分,只要是真正的爱过了,即便是发生在同性之间也没什么可耻,因为,爱情,本就是人间最纯洁,最美好的事物啊.说起国内不断高涨的女权运动,男人们打趣的说,妇女不是半边天,是要一手遮天了.我觉得,等什么时候,口号不喊了,运动不高涨了,才证明,女人真正的掌握牢了自己的半边天.
想起曾经在女友上看过一位香港女专栏作家写的文章,她讲述了她在某公司的工作经历,老总是GAY,于是亲信都是老总的“伙伴”,女人在这里要做事很难,最后搞得她自己做不下去,因为老总的伙伴们经常以怀疑的口吻问她“你该不会也歧视我们吧?”结果她辞职的时候,深有感触地说:“其实在这里,我才是被歧视的人。”
我想,等到有一天,人们不在背后指指点点的说什么玻璃,兔子.等到有一天,同性恋者可以坦然的站在阳光底下,大声的说,我,就是被上帝做了记号的天使.等到那个时候,一切的心碎,一切的郁闷,一切的一切,才可以真正的抚平了吧.我已经可以很坦然的看待这群少数群体了,虽然仍会好奇,但是,却不再有歧视.
如果是两个异常美丽的男性在一起~偶承认看起来很赏心悦目,但是,我还是会觉得,~严重的浪费资源啊~: 目
不是道上人,不明个中味。我不是,所以我不了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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